仁愛長庚合作聯盟醫院

病人須知

病人須知
::: 掛號費

大里院區收費標準

大里院區掛號費收費標準
類別 掛號費
門診(中西醫) 100元
牙科 100元
急診 250元

(中央健康保險署自 112.07.01 起調整門診藥品、急診部分負擔)

●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
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與急診部分負擔統計表
類別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急診部分負擔
轉診 逕赴醫院
西醫 100元 240元 400元(註1)
300元(註2)
中醫 50元
牙醫 50元
備註:
1. 持身心障礙手冊之保險對象,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一律 50 元。
2. 下列情形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以經轉診的方式收費 (100 元)。
圖標 在本院內門、急診手術首次回診
圖標 住院病人出院後首次回診
圖標 本院生產後六週內第一次回診
註1:一般民眾
註2: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

● 療程

療程費用部分負擔分級表
類別 療程
復健物理治療 同一療程第一次 240 元 同一療程第二至第六次 50 元
中醫傷科 同一療程第一次 50 元

● 藥品部份負擔

藥品費用部分負擔分級表
藥品費用 藥費部分負擔
西醫 中醫
一般藥品 100 元以下 0元 免收
101 元以上 每增加 100 元 加收 20 元
上限 300 元
每增加 100 元 加收 20 元
上限 200 元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1 次調劑 比照一般藥品 免收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2 次、第 3 次調劑 免收 免收

台中院區收費標準

台中院區基本掛號費標準
類別 掛號費
門診 100 元

●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
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表
類別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轉診 逕赴醫院
西醫 50 元 80 元

備註:

  1. 持身心障礙手冊之保險對象,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一律 50 元。
  2. 下列情形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以經轉診的方式收費 (50 元):
    • 標記圖示 在本院內門診手術首次回診
    • 標記圖示 住院病人出院後首次回診

● 療程

物理治療療程費用部分負擔表
類別 療程
復健物理治療 同一療程第一次 80 元 同一療程第二至第六次 50 元

● 藥品部份負擔

藥品費用部分負擔級距表
藥品費用 藥費部分負擔
西醫 中醫
一般藥品 100 元以下 免收
101 元以上 每增加 100 元,加收 20 元
上限 200 元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1 次調劑 比照一般藥品 免收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2 次、第 3 次調劑 免收

備註:

  1. 既有免除部分負擔對象,維持免收部分負擔。
  2. 中低收入者、身心障礙者:門診藥品 0-200 元,藥費 100 元以下免收,100 元以上每增加 100 元,加收 20 元。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藥費均免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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