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 |
初診預約掛號:就診當日,請攜帶身分證、健保卡並填寫初診資料表先至掛號櫃檯報到繳費,再至門診候診。 |
| 2. |
複診預約掛號:就診當日,請直接至門診候診,不必再至掛號櫃檯掛號。診間貼有預約單,請您自行依預約序號就診,看診後先至批價櫃檯繳費,再至藥局領藥。 |
| 3. |
預約期限:一個月內預約有效。 |
| 4. |
預約後,若因故無法到診,請提早以電話取消,當日上午診須前一天取消,下午診須於上午 11:00 前取消,當日夜間診須於 下午5:00 前取消。 |
| 5. |
凡逾號報到者,診室將依當時燈號延後
3 號看診;如逾號者眾多時,將順延之。 |
| 6. |
※欲掛台中院區董事長皮膚科門診,請當天早上六點至櫃台抽取號碼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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